关于2017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选定的通知
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,研究生新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《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》及本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,结合研究生的特点,严格、慎重地加以制定。请全体2017级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。
一、2017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采用网上选定形式,具体操作步骤见《研究生培养计划选定手册》(附件一)。
二、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“课程部分”、“实践与论文部分”,具体完成时间为:
1、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:
网上开放时间:9月7日~9月10日上午12:00,逾期将关闭。
请研究生及其导师务必在9月10日10:00前完成系统中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的选课并“提交审核”(纸质版暂不打印,待11月25日“实践与论文部分”提交后一并打印)。
注:因系统将于截止时间根据选课人数自动排课、关联课表,故逾期不提交者系统将默认导师已审核通过并提交。
学院教学秘书网上提交审核时间为:9月10日上午12:00前。
2、培养计划“实践与论文部分”:
网上开放时间:9月7日~11月25日下午5:00,逾期将关闭。
请研究生及其导师在11月25日前完成系统中的实践与论文部分的“提交审核”。提交后正反两面打印《研究生培养计划》(纸质版)。
学院教学秘书于11月26日完成网上提交审核,11月30日前将经导师签字、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《研究生培养计划》(纸质版)汇总、并填写《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提交统计表》(附件二),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(三牌楼校区:科技楼507室,仙林校区:行政南楼436室)。
三、研究生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选课时注意事项:
1、课程编号前两位是“10”的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;课程编号前两位是“12”的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;课程编号前两位是“20”的为博士研究生课程。请选课时务必注意,不要选错。
2、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制定时,请一定注意结合本学期课表,避免课程的上课时间或上课校区(仙林校区、三牌楼校区)冲突。
本学期(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)课表自2017年9月11日(第二周)起执行,查询网址:http://pg.njupt.edu.cn/2017/0706/c1043a109901/page.htm
课程开课一周后,研究生可通过智慧校园/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,查询本人当前学期培养计划选定课程中已安排上课时间的个人课表。
注:本学期开课但暂未排课的课程上课时间,将之后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的《研究生课程开课通知》中,或可登录智慧校园/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课表查询中查询。
3、本学期《英语》(上)、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》分班课表可通过智慧校园/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课表查询中查询。
具体查询方法:
学校主页——>智慧校园(用户名:学号;密码:身份证号后6位)——>研究生——>学生服务——>课表查询。
四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课注意事项
非全日制专硕请于9月8日上午10:00前,登录智慧校园/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,进入后选择左下角“学位论文管理”,“其他/个人基本信息管理”,完善个人信息,填写“手机号码”“上课方式”“住宿地点”“工作单位”等。
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上课方式分两种“A跟全日制一起上课”或“B周末班上课”。
“A跟全日制一起上课”:其培养方案跟全日制研究生完全相同,培养方案内课程都可选择。
“B周末班上课”:培养方案内的部分课程将开设周末班,网上选课系统已经进行了设定,网上能选择的课程均在周末开课,周末班课程安排在三牌楼校区。
五、研究生培养计划一经选定不能随意更改。如个别课程因选课人数不足而不开课,研究生院将即时通知相关研究生,在导师建议下补改选课。
六、课程经考核后成绩不及格者,系统将默认下次重修。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默认重修者,在课程开课一周内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申请取消,否则该课程考试成绩以“零”分处理。
培养计划选定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拨打咨询电话:83492257,83492140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
2017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