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1日下午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院327会议室举行学习会,专题学习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,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刘蒙主持。
学院专职纪检委员殷安生领学了《规定》全文,并做了重点发言。他说,《规定》共5章25条,主要规定了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、方式以及监督追责等内容。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,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,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。全面从严治党,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,基础在全面,关键在严,要害在治;全面从严治党,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;全面从严治党,务必要严肃党纪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;全面从严治党,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。高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据任务,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。这是党委的重要工作,也是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。
学院副院长张伟在重点发言中认为,《规定》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。《规定》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、任务清单,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、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,促使党委、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、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、负责、尽责,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,为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。
与会人员在自学的基础上,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。最后,刘书记就贯彻落实好《规定》提出具体要求:一是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党中央制定《规定》的目的。学院党委要按照《规定》要求,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;二是要遵循好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四项原则。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;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;坚持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;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;三是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,狠抓责任落实,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,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,自觉接受党组织、党员和群众监督,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;四是今后院党委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,分析研判形势,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,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;五是院党委将根据《规定》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责任清单,具体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;六是学院党委将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,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,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。